법짝MunseoNahollo签证在韩居留

本页为译文,以韩文页面为准;如有出入,以韩文版为准。 韩文原文

E-9 非专业就业(雇佣许可制)雇佣许可制劳动者的居留期限·再雇佣·变更工作场所

通过雇佣许可制(EPS)在制造业、农畜产业、渔业、建筑业等指定行业工作的外国劳动者。

核实日期 2026-10-17 · 本页事实与来源: ↓

一览

适用对象通过雇佣许可制(EPS)在制造业、农畜产业、渔业、建筑业等指定行业工作的外国劳动者。
能否就业限定范围内可以只能在获许可的工作场所工作,变更工作场所须经就业中心办理。E-9变更工作场所须通过就业中心办理,最初3年内限3次、延长期间限2次(因雇主过错变更的不计入次数),制度可能调整。 已据官方来源确认
居留期限可工作期间和再雇佣延长期间由法律规定。非专业就业(E-9)自入境起可工作3年;雇主申请再雇佣获批后,可再工作1年10个月(最长4年10个月)。 已据官方来源确认
延长再雇佣须由雇主申请并经雇佣劳动部批准后,再到出入境办理居留期限延长。居留期限延长可在到期日前4个月起至到期前申请。过期后再申请会被处以罚款等不利后果。 需核实(확인 필요)
变更居留资格变更为其他资格的条件较严,请在HiKorea确认是否有熟练技能人才(E-7-4)等转换制度。
外国人登录在韩停留超过90天的人,须自入境之日起90天内办理外国人登录(《出入境管理法》第31条)。 已据官方来源确认
再入境已办理外国人登录者自出境之日起1年内再入境的,免办再入境许可;剩余居留期限不足1年的,仅限于剩余期限内。 已据官方来源确认

所需材料清单

仅为常见材料示例,因细分类型和机关而异,请以HiKorea各居留资格指南和机关说明为准(需核实)。

手续费

在哪里申请

需亲自前往出入境·外国人管理机关办理的业务,须在HiKorea预约访问日期和时间;部分业务可通过HiKorea电子民愿在线申请。 需核实(확인 필요)

常见错误

超期滞留或未经许可就业违反《出入境管理法》,可能被处以罚金·罚款、出境命令·强制驱逐及之后限制入境;未经许可雇用的雇主也可能受罚。各资料所写处罚上限不一,此处不列数字。 需核实(확인 필요) 来源不一致

常见问题

可以换工作场所吗?

可以,须通过就业中心,在规定的事由和次数内变更;据介绍因雇主过错变更的不计入次数。详情请向EPS(eps.go.kr)或就业中心确认。

本页事实与来源

未能直接与官方网页正文核对的内容均标为"需核实"。申请前请务必在以下政府网站确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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